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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驻省政务服务中心服务窗口

“窗口”事迹

  下发《关于确认编制〈办事不找关系指南〉高频事项的通知》,全过程指导协调,加强审核督导,圆满完成第一阶段省市县三级《指南》编制工作。第二阶段结合我省教育领域实际,转发通知并附《高校服务事项参考清单》《学校服务事项清单》,区分高校和高中小幼两个层次分别进行梳理确认,最终形成《辽宁省高校服务事项清单》和《中小学及幼儿园服务事项清单》,为各级各类学校编制《指南》提供了依据。全面推进“容缺受理”“告知承诺”制度,教育部门60%以上政务服务事项实现“先办后补”,有效提升了审批效率;认真履行“限时办结、否定备案、好差评”等制度,年初以来共计受理行政许可事项71项,其他行政权力事项1项(学生申诉),否定备案34项(民办学校年检、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核发,不在职权范围内),严格按照《办事不找关系指南》提供办事服务,由相对人自主选择办理渠道,无额外增加环节及申请材料,均与相对人进行了电话沟通,全部按时办结,无差评。

  2020、2021、2022年度省政务服务中心优秀红旗岗;2020、2021、2022年度省政务服务中心特殊贡献奖(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