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
整省推进职业教育实用高效发展
提升服务辽宁振兴能力的意见》解读
发布时间:2021-01-29
2021年1月7日,教育部、辽宁省人民政府联合印发《教育部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整省推进职业教育实用高效发展 提升服务辽宁振兴能力的意见》(辽政发〔2021〕2号,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发布。《意见》是落实国务院“职教20条”的重要举措,开启部省合作推进整省职业教育提质培优、增值赋能的新篇章,将有力推动教育部和我省共同行动,形成部省协同的良好工作格局。
一、出台背景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党和国家发展全局的高度,把职业教育摆在了前所未有的突出位置,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做出重要指示批示。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教育的重要论述,以及辽宁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经与教育部沟通争取,同意开展部省共建、整省推进职业教育实用高效发展工作。在充分调研基础上,结合辽宁实际,聚焦问题,查找短板,突出特色,改革创新,完成《意见》的起草工作。经省政府第93次常务会议和教育部第29次党组会议审议通过。
二、主要内容
《意见》包括总体要求、重点任务、保障措施三个部分,明确了教育部支持的9项政策和我省重点推进的54项工作任务。
《意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目标导向,着眼于提升服务辽宁社会经济发展能力,以部省共建为契机,以培育工匠、提质培优、增值赋能、服务振兴为重点,通过明确定位、调整结构、改革创新、整合资源、协同推进,构建职业教育与行业企业融通发展的生态系统,激发院校办学活力,更好地满足产业经济发展对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供给需求及企业员工、下岗职工、重点人群、贫困人口再就业的技能提升培训需求,推动全省职业教育实用高效发展。
《意见》明确到2022年,重点建设50所左右省级优质中职学校、20所左右省级高水平高职院校,200个左右高水平特色专业(群),新增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50万人左右,完成职业技能培训200万人次左右。
《意见》确定9项重点任务:
一是加强党对职业教育的全面领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二是深化考试招生改革,完善技术技能人才培养体系。
三是明确专业办学定位,优化职业教育专业布局。
四是实施提质培优行动计划,提高技术技能人才供给质量。
五是加强部门协同,充分发挥职业院校培训优势。
六是深化产教融合,全面推进校企协同育人。
七是完善教师培养培训体系,打造“双师型”教师队伍。
八是深度融入共建“一带一路”,提升职业教育国际化水平。
九是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有效整合职业教育教学资源。
《意见》提出了建立部省协同工作机制、增强政策支持引领力度、保障经费长效稳定投入的工作保障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