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继海:省卫生健康委二级巡视员
李军:省卫生健康委人口家庭处副处长
孙贺:省卫生健康服务中心审核办 办公室主任
刁文丽:辽宁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卫生所副所长、主任医师
刘靖:辽宁省妇幼保健院信息管理科副科长
- 5月15日
- 省营商环境建设局
- 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 5月16日
- 省交通运输厅
-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5月17日
- 省公安厅
-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5月18日
-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省教育厅
- 5月19日
- 省卫生健康委
- 省民政厅
在具有助产技术服务资质的医疗保健机构内出生,或在家中、途中急产分娩并经具有助产技术服务资质的医疗保健机构处理的新生儿,由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向该助产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同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签发机构提供);
②新生儿父母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外籍人员需提供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1)考生最好选择在家或学校食堂用餐,尽量避免外出用餐。如需在外用餐或购买外卖食品,应选择具备正规资质、环境卫生清洁的餐厅,避免在无证或卫生条件差的餐厅、食品摊就餐或购买食品。就餐前应洗手,保持手部与餐具清洁。
(2)考生家庭采购食材应选择证照齐全、诚信规范的市场、超市或其它销售单位。
(3)考生家庭应购买和食用新鲜的食材,清洗和加工食物、清洁烹饪用具和餐具以及洗手均应使用清洁的水。不要在水龙头下直接冲洗生的肉制品,防止溅洒污染。
(4)考生家庭处理食材时应保证生熟分开,处理生的肉、水产品要有专门的案板、菜刀等厨具,与处理其他食物的厨具分开;使用包装袋、器皿来储存食物以避免生熟食物互相接触,生的肉、水产品等食物在放入冷冻层之前最好先分割成小块、单独包装,生、熟食物分层存放。
(5)考生家庭烹饪时应保证食物彻底烧熟煮透。考试正值高温的夏季,食物易腐烂变质,吃剩的饭菜要及时放入冰箱储存,再次食用之前要加热彻底。
(6)考生应注意不要尝试不常食用的食材,不要在考试期间暴饮暴食,避免改变日常饮食习惯和规律,以免造成肠胃不适或过敏等。
(7)备考和考试期间要注意科学饮食,注重营养均衡。每日规律进餐,一日三餐包括适量的谷薯类、蔬菜、水果、禽畜鱼蛋、豆类坚果以及充足的奶制品。
对于具有辽宁省户籍或在我省行政区域常住,共同生育第一个,第二个子女或者第三个子女的夫妻(含再婚夫妻),在生育前进行生育登记,也可在生育后补登。
登记时,夫妻双方一般需提供身份证或户口本等有效证件。能够通过人口健康相关信息系统获取的信息,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证明材料;暂时无法获取的,可通过当事人承诺的方式办理。
日前,沈阳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实施积极生育支持措施 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明确,孩次计算原则是按夫妻共同生育的子女数计算。双胞胎、多胞胎按子女个数计算。再婚夫妻再婚前生育的子女、夫妻收养的子女、已死亡的子女或失踪且经法定程序宣告死亡的子女、婚姻存续期间与配偶之外的人生育的子女均不计入子女数。
育儿补贴计发时间从2023年1月20日起计算,即该日出生且在沈阳市公安部门办理出生落户的三孩,自出生当日起计发育儿补贴,截至该子女满3周岁之日止发;未满3周岁的,从2023年1月20日起计发,截至该子女满3周岁之日(未满3周岁不足1个月的按照1个月计算)止发;户籍从市外迁入沈阳市的,符合条件的可申请育儿补贴,自第三个子女户籍迁入沈阳市当日起计发,截至该子女满3周岁之日(未满3周岁不足1个月的按照1个月计算)止发。
目前,我省只有沈阳市出台了三孩生育补贴政策。
(1)夫妻可在一方户籍地、现居住地的乡镇(街道)卫生健康工作机构办理生育登记。无法亲自办理生育登记的,可委托村居(社区)卫生健康工作人员代为办理。
(2)当事人可通过“辽健康辽医疗”微信小程序上的生育登记功能模块自主办理。
(3)即将开通“婚育集成办理”,公民办理结婚登记时,可同时办理生育登记。
登记材料在登记机构审核无误后,即可完成生育登记。可在登记地领取生育登记单,不需要生育登记单的,可不必领取。乡镇(街道)卫生健康工作机构自收到登记信息并核对无误后,当即办结。生育登记属于行政事项范围,不收取费用。
根据中国疾控中心最新周报,在首次感染新冠病毒奥密克戎变异株6个多月后,再次感染新冠病毒的几率明显增加。如果本身免疫力较弱,那么可能距离前一次感染不到6个月,就会有“二阳”的风险。这也是近期“二阳”增多的原因。
近期,疫情仍以局部散发流行为主。目前感染者中多数为“初阳”,超过2/3为此前没有感染过的人员。这说明由于90%的人员在第一波流行中自然感染,绝大多数人对新冠病毒仍存在不同程度的免疫力,人群免疫屏障仍然存在。但随着人群免疫力的下降,病毒将逐步突破人群免疫屏障,“二阳”比例将增加。
(1)常通风:每天可通风2至3次,每次30分钟。
(2)勤洗手:外出归来时,用流动清水和肥皂(洗手液)规范洗手。
(3)戴口罩:去医院就诊、前往人员密集和密闭场所时佩戴口罩。
(4)重礼仪:咳嗽或打喷嚏时遮掩口鼻,与出现呼吸道症状者保持距离。
(5)打疫苗:及时完成新冠疫苗的基础免疫和加强免疫。
(6)保持健康生活方式:及时完成新冠疫苗的基础免疫和加强免疫合理膳食,适量运动,戒烟限酒,调整心态,提高免疫力。
近期要做好季节性流感、诺如病毒肠炎、蜱传播疾病、手足口病、猴痘和动物源性传染病的预防。
(一)流感
流感一般表现为急性起病、发热(部分病例可出现高热,达39-40℃),伴畏寒、寒战、头痛、肌肉、关节酸痛、极度乏力、食欲减退等全身症状,常有咽痛、咳嗽,可有鼻塞、流涕、胸骨后不适、颜面潮红,结膜轻度充血,也可有呕吐、腹泻等症状。轻症流感常与普通感冒表现相似,但其发热和全身症状更明显。重症病例可出现病毒性肺炎、继发细菌性肺炎、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休克、弥漫性血管内凝血、心血管和神经系统等肺外表现及多种并发症,甚至死亡。
近期我国大部分省份流感疫情已呈下降趋势,但南方部分省份疫情仍然较多,以甲型 H1N1 为主,与甲型 H3N2 亚型共同流行。全球流感活动自2022年底达到峰值后逐步下降,目前各型别共同流行,总体处于较低水平。
主要预防措施:
1. 提高个人健康素养,加强个人日常防护:保持室内通风;平时注意良好的个人的卫生习惯,勤洗手,不用手触碰眼、口、鼻;在流感流行季节,尽量避免去人群聚集场所;有发热、咽痛和咳嗽等症状时佩戴口罩,减少与他人接触。家庭成员出现流感患者时,尽量避免近距离接触等。
2. 对临床诊断病例和确诊病例应尽早隔离治疗。轻症病例可以居家隔离,保持房间通风。充分休息,多饮水,饮食应当易于消化和富有营养。流感病毒感染高危人群(如老人和儿童)容易引发重症流感,在症状出现的48小时内服用抗病毒药物,能有效缓解疾病症状、缩短症状持续时间,出境时可适当准备神经氨酸酶抑制剂(如磷酸奥司他韦、帕拉米韦等)等药物备用。
(二)诺如病毒肠炎
诺如病毒肠炎暴发疫情多发生在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院、大型游轮等人群聚集场所,也曾发生在飞机上或旅行团中。传播途径包括人传人、经食物和经水传播。人传人可通过患者呕吐时产生的气溶胶、接触患者呕吐物或粪便、接触被患者呕吐物或粪便污染的环境物体表面。经食物传播是通过食用被诺如病毒污染的食物进行传播,污染环节可出现在感染诺如病毒的餐饮从业人员在备餐和供餐中污染食物,或食物在生产、运输和分发过程中被感染者排泄物或含诺如病毒的其它物质(如水等)所污染,牡蛎等贝类海产品和生食的蔬果类也是引起感染的常见食品。经水传播可由桶装水、市政供水、井水等其他饮用水源被污染所致。最常见临床症状为呕吐和腹泻,其次为恶心、腹痛、头痛、发热、畏寒和肌肉酸痛,多数患者发病后2-3天即可康复。极少数病例可发生重症甚至死亡。
主要预防措施:
1. 注意个人卫生,尤其是手卫生,饭前便后、外出回家、照顾病人后,准备或分发食物和进餐前,要按照七步洗手法,用洗手液或肥皂以及流动水至少洗20秒。
2. 注意饮食、饮水卫生,外出就餐应选择正规、卫生条件好的餐厅,尽量吃熟食,生吃蔬果要洗净,牡蛎等贝类海产品必须彻底煮熟后再吃;不喝生水。
3. 诺如病毒感染者患病期至康复后3天内最好居家主动隔离,尽量不要和其他健康的家人近距离接触,尤其不要准备和加工食物或照顾老人和婴幼儿。
4. 被患者呕吐物或粪便污染的表面应及时用含氯漂白剂或其他有效消毒剂清洗消毒,并立即脱掉和清洗被污染的衣物或床单等,清洗时应戴上橡胶或一次性手套,并在清洗后认真洗手。
(三)手足口病
手足口病是由多种肠道病毒感染引起儿童常见传染病,好发年龄为5岁及以下婴幼儿,1-2岁组发病率最高;每年自3月下旬始,手足口病疫情将逐渐上升,4-6月份进入春夏季高发季节。手足口病潜伏期为2-10天,平均3-5天。通常病情较轻,呈自限性,预后良好,7-10天病程后可完全康复。多数患儿以发热,口腔粘膜出现散在疱疹,手、足和臀部出现斑丘疹、疱疹为主要临床表现,可伴有咳嗽、流涕、食欲不振等症状。部分病例仅表现为皮疹或疱疹性咽峡炎,个别病例可无皮疹或表现为大疱样改变。只有少数患者的病情会快速恶化,累及脑部、肺部和心脏出现严重的并发症,如脑炎、脑干脑炎、急性弛缓性麻痹、肺水肿、肺出血、心肺功能衰竭等。病例和隐性感染者为主要传染源,在发病后一周内传染性较强。肠道病毒传播途径多样且容易实现,主要通过直接接触病人的粪便、疱疹液、鼻咽分泌物、唾液及接触被污染的手、毛巾、手绢、牙杯、玩具、餐具、奶瓶、床上用品等物品或环境而感染;还可经呼吸道(咳嗽、打喷嚏等)等传播;饮用或食入被病毒污染的水和食物亦可感染。
主要预防措施:
1. 保持良好的手卫生。儿童在接触摸公共物品后、接触唾液及呼吸道分泌物后、如厕后、进食前、以及家长及看护人在加工食品前、更换尿布或处理被粪便污染的物品后,应用清水和洗手液或肥皂正确洗手,至少洗20秒。
2. 避免接触患病儿童,避免与患病儿童共用餐具、毛巾或其他个人物品,防止交叉感染。
3. 保持家庭环境卫生,居室要经常通风,勤晒衣被。对日常接触频繁的物品表面(台面、门把手)、孩子的玩具进行定期清洁和消毒。
4. 婴幼儿使用的奶瓶、奶嘴及儿童使用的餐具使用前后应充分清洗、消毒;婴幼儿的尿布要及时清洗、曝晒或消毒。不要让儿童喝生水、吃生冷食物。
5. 手足口病流行期间不宜带儿童到人群聚集、空气流通差的公共场所。
6. 接种EV71疫苗可有效预防EV-A71感染引起的手足口病和其他相关疾病,也会显著减少手足口病重症和死亡的发生,鼓励儿童在12月龄前完成全程接种。
(四)动物源性传染病
人类通过接触动物(如饲喂、抚摸、屠宰、剥食、加工等)、食用未煮熟的动物产品(如肉、蛋、奶等)、接触动物栖息地环境等方式,可能会感染禽流感、布病、炭疽等动物源性传染病。
主要预防措施:
避免进入野禽等动物栖息地,不接触、不食用野生动物。尽量避免直接接触任何动物,特别是来历不明动物。不吃未烧熟煮透的肉、蛋、奶等动物产品。选择新鲜、安全的动物食品原料,加工时要注意生、熟分开。
育儿补贴金政策按照居民自主申请的原则实施。符合条件的家庭,在三孩未满3周岁前,夫妻双方填写申请表一式二份,向三孩户籍所在地社区(村)提出申请。离婚的、丧偶的由抚养该子女的一方申请;夫妻双方死亡的由该子女的监护人申请。如婚姻发生变动或第三个子女户籍在本市迁移的,申请人重新进行申请。
申请需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丧偶的需提供配偶的死亡证明)、户口簿;夫妻结婚证(申请时夫妻已离婚的,需提供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夫妻共同依法生育所有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生育登记单。以上资料均需在审核时查看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份。
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应当在具备三孩育儿补贴发放资格且三孩未满3周岁前进行申报。当年6月30日前未申报的,可在下一年度进行补发。资金发放采用按月计算、每年发放1次的方式进行发放。有六个字可以让您轻松记住并会使用食品标签,那就是“类配营日保存”。
(1)“类”即看食品类别。通过名称明确类别。
(2)“配”即看配料表。是按加工时各配料用量从多至少顺次排列的,加入量<2%的配料可在最后以任意顺序排列。也就是说,首位一般最多的配料。此外,所有的食品添加剂都会在配料表中注明。大家还可以通过配料表了解食品的过敏信息。
(3)“营”即看营养标签。通过营养标签了解食品营养成分等,可以自我掌控均衡搭配。
(4)“日”即看生产日期,这个大家都已经会特别注意,但是也有好多人会忽略。
(5)“保”即保质期,保质期是食品在指明的贮存条件下保持品质的期限。要比较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看购买或食用时是否超出期限。
(6)“存”即贮存条件。贮存不当会影响食品的保质期,对食品安全和品质造成影响。也就是说如果没有在特定的温度或者环境下储存,很有可能就保存不了那么久,也会增加变质的风险。
全球疫情仍在流行,病毒株也在不断变异,虽然我国新冠疫情目前处于局部零星散发状态,但仍存在反弹的风险。公众科学佩戴口罩,为自己健康负责。
(一)应佩戴口罩的情形或场景
1.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或核酸检测阳性期间。
2.出现发热、咽痛、咳嗽、流涕、肌肉酸痛、乏力等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症状期间。
3.生活、工作或学习的社区、学校发生聚集性疫情时。
4.前往医疗机构就诊、陪诊、陪护、探视时。
5.外来人员进入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等脆弱人群集中场所时。
6.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及托幼机构、学校、校外培训机构等重点机构医护、餐饮、保洁、保安等公共服务人员工作期间。
(二)建议佩戴口罩的情形或场景
1.乘坐飞机、火车、长途车、轮船、地铁、公交车等公共交通工具时。
2.进入超市、影剧院、客运场站等环境密闭、人员密集场所时。
3.老年人、慢性基础疾病患者、孕妇等前往室内公共场所时。
4.参加人员来源较广、流动性较强且没有核酸检测或抗原检测、健康监测等防控要求的大型会议或活动举办时。
(三)可不佩戴口罩的常见情形或场景
1.露天广场、公园等室外场所。
2.人员相对固定的室内工作场所和会议室等。
3.参加人员来源较广、流动性较强但有明确核酸检测或抗原检测、健康监测等防控要求的大型会议或活动举办时。
4.对于定期开展核酸检测或抗原检测、健康监测等的特定人员,如庆典活动演职人员、仪仗队队员等,在参加大型活动时。
5.进行运动的人员,佩戴口罩可能导致呼吸困难时。
6.3岁及以下婴幼儿。
7.学校师生在校期间。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和疑似感染者建议其佩戴N95或KN95颗粒物防护或以上级别口罩(无呼吸阀),其他人员建议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同时注意及时更换口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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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省直专家拨024-123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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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沈阳专家拨024-1234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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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大连专家拨0411-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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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鞍山专家拨0412-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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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锦州专家拨0416-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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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阜新专家拨0418-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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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辽阳专家拨0419-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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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朝阳专家拨0421-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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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葫芦岛专家拨0429-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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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沈抚示范区专家拨024-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