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月,锦州市限额以上单位实现消费品零售额64.0亿元,同比下降0.9%,较1-4月回升3.8个百分点,总量居全省第三位,增速提升至全省第五位。
分城乡看,全市城镇市场限额以上单位实现零售额63.6亿元,同比增长2.2%,较1-4月提升4.3个百分点;乡村市场限额以上单位实现零售额0.4亿元,同比下降65.8%,较1-4月回落1.5个百分点。
分行业看,全市限额以上批发业实现零售额0.8亿元,同比下降46.7%;限额以上零售业实现零售额61.7亿元,同比增长2.4%;限额以上住宿业实现零售额0.2亿元,同比下降0.8%;限额以上餐饮业实现零售额1.2亿元,同比下降10.4%。各行业增速较1-4月均有不同程度提升,其中零售业最快,较1-4月提升4.3个百分点。
从限额以上单位主要11大类商品零售情况看,有8大类同比下降,其中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同比下降20.5%,通讯器材类同比下降17.0%,汽车类同比下降15.7%,粮油、食品类同比下降10.2%,日用品类同比下降10.0%,金银珠宝类同比下降4.8%,化妆品类同比下降4.0%,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同比下降2.4%;3大类同比增长,其中中西药品类同比增长38.9%,石油及制品类同比增长18.2%,烟酒类同比增长0.3%。主要11大类商品中有9大类增速较1-4月有所提升,其中提升较快的有中西药品类、石油及制品类、家用电器和音响器材类,分别较1-4月提升33.1、6.0和4.9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