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月鞍山市限额以上企业实现消费品零售额63.3亿
发布时间:2019-06-21
1-5月,鞍山市限额以上企业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额63.3亿元,同比下降6.0%,降幅增速比1-2月收窄5.3个百分点。总量居全省第四位,增速居全省第九位。
分城乡看,全市城镇市场限上企业实现63.1亿元,下降6.0%;全市乡村市场限上企业实现0.2亿元,增长2.4%。
分行业看,全市限额以上批发业实现零售额8.8亿元,比上年同期下降7.4%;限额以上零售业实现零售额53.2亿元,比上年同期下降5.9%;限额以上住宿业实现零售额0.4亿元,比上年同期下降3.6%;限额以上餐饮业实现零售额0.9亿元,比上年同期下降6.9%。
分县区看,鞍山市有5个县区为正增长,5个县区为负增长,其中正增速有风景区、立山区、千山区、海城市、高新区;负增速的有铁东区、台安县、铁西区、经济开发区、岫岩县。正增速县区增速分别为87.6%、8.5%、7.7%、2.3%、1.0%。
从限额以上企业主要15大类商品零售类值看,6大类商品同比增长,1-5月,中西药品类商品比上年同期增长20.1%,烟酒类商品比上年同期增长14.6%,化妆品类商品比上年同期增长12.9%,文化办公用品类商品比上年同期增长8.4%,日用品类商品比上年同期增长8.2%,,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商品比上年同期增长4.4%。9大类商品同比下降,1-5月建筑及装潢材料类商品比上年同期下降96.1%,通讯器材类商品比上年同期下降62.1%,家具类商品比上年同期下降26.8%,体育、娱乐用品类商品比上年同期下降17.2%,粮油食品类商品比上年同期下降12.8%,汽车类商品比上年同期下降8.4%,金银珠宝类商品比上年同期下降6.8%,服装鞋帽类商品比上年同期下降2.9%,石油及制品类商品比上年同期下降2.0%。